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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1A
EB-1A 全称为Employment-Based Immigration :First Preference(Category A),是美国第一类优先职业移民A类,即杰出人才移民。
杰出人才是指申请人在科学、艺术、商业教育或体育等领域,拥有高超的专业技能,并在其所属领域里属于占少数顶尖人才,且其才能和成就在其专业领域里获得国际国内的公认和推崇。
申请条件
曾获得重大国际奖项(如普利策,奥斯卡,奥运会等具有说服力的国际大奖)或者满足以下十项条件中的至少三项:
1.“全国性或国际性奖项”。在其领域內,曾获得稍次一些的国家奖(不一定是美国的)或国际认可奖项,证明在该领域內具有优异成就;
2.专业协会的会员资格。此类专业协会由该领域的国家或国际专家评定具有杰出成就人士才能加入为会员;
3.专业刊物及主要商业出版物,或主要媒体上发表过关于此申请人及其相关工作的报导,或曾有重要媒体报导过申请者以及申请者在所属专业领域內的成就(发表文章必须包括标题、日期、作者、必要时应加以翻译);
4.在其领域內,曾经以个人或委员会成员身份担任评审,对其专业领域或其它相关领域內的其它人的作品进行评审鉴定;
5.在其领域內,曾经作出过学术研究或艺术上的独创、原创性的重要贡献;
6.在所属专业领域內的国内、国际刊物期刊或其它重要媒体上发表过的专业作品,如学术论文,书籍、学术文章等;
7.在国家级或具有较高声誉或较大影响的艺术展览会或其他场所上,举办作品展览或其他展示活动;
8.在工作机构、重要专业组织、团体担任主要领导或其它重要职务;
9.在相关领域,申请人的薪资、报酬、或待遇远远高于其它同行;
10.在表演、艺术上获得商业方面的成功,并通过票房收入、影片、录音带、录影带、DVD等的销售量得到反映
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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